我家有间店面房出租给别人,房租是2007年6月到期的,因为我家现在要将房子改建为旅馆,要将店面收回来做门面自用,也提前告知了他,而他不肯搬,把店面锁了走了,叫他来处理也不来,并不承认我履行了告知的义务,还要我家赔偿5W给他做为损失(现在降到了2W),现在改建的工期因为他不搬而一直拖延着,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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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终止,你家可以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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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东西不肯拿走怎么办,我们上诉的话等不了那么多时间,我们可以叫他赔偿因为他不肯搬走而延误了的改建,延迟了旅馆开张而找成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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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贪小便宜,买了个假笔记本,我以为是常说的捡到的东西之类的,结果是个假货,花了1500元。我要是报警,抓到人,会把钱退给我吗,会拘留我吗,会罚我钱吗,我本质不是买赃,但是我是不是有买赃的嫌疑呀,先谢谢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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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赖制赖,把门橇把东西全部扔出去,直接装修好了。他若是起诉你们肯定没什么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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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