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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要下个月15号离职,但现在让明天就走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2-24 09:57: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不走,如果强制让你走,用人单位是违法的。

  • 一、离职一定要一个月后才能走吗
    1、离职不一定要一个月后才能走,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同意也可以提前走。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办理了离职手续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在试用期内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辞职离职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辞职离职的一般程序,具体如下:
    1、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请求;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
    3、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 可以通过合法方式离开。
    1.有辞职申请书就够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只要提前书面申请,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法律规定上,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到期就可以离职。辞职是通知单位,不是要批准。如果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2.最好是和单位协商,把道理讲清楚,找人交接完,如果没办法协商一致,有损失去人社局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劳动法提出辞职最晚三十日后能走。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约定时间离职;若协商不成的,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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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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