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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超过20人,不知道公司有没有报备,也没有提前30日通知员工,是不是违法裁员

劳动纠纷
2024-01-17 16:34:49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辞退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人数10%以上,需要报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关,一,企业陷入破产重整,二企业经营困难三企业因变革改制重组需要进行调整,四其他客观原因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您好,我是颂威律所的,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的话是属于违法辞退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 你好,若没有劳动报备,则不属于合法裁员,属于违法解除,
  •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相应的赔偿
  • 你是被裁的其中一个吗,还是怎么了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
  • 违法裁员的认定情形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未发生严重困难、企业未破产;或者未出现企业转产等可以裁员的情形;或者企业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其意见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法律分析:合法裁员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员情况,非法裁员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员情况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单位可以裁员,是合法的权力,不存在是否违约的问题。若是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员的,应当向被裁员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这样是属于违法裁员,需要提前通知
  • 你好,你这种情况属于非法辞退,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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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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