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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职,老板不让但是我们这边未签合同,是可以直接离职吗?

劳动纠纷
2023-12-06 15:21:11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您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如用人单位没有这些情形,建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是可以直接离职的,可以仲裁的
  • 你好,你可以提前告知并离职
  • 你好,你是工作多久时间了。
  • 你好,可以去主张双倍工资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去仲裁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直接离职
  • 你好具体说下细节帮到的
  • 可以直接离职。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你是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的,即使领导不签字你也可以正常辞职,并且可以按照规定得到应得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员工离职都应该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一个月书面离职。但是,如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不可以随时辞职,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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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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