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10月30去入职了一家公司。他们一直拖着不给我签合同。到现在入职一个多月了也没签合同。问就是不着急。一直拖着。然后11月的时候发工资也没有发我的。现在已经做满一个月了。公司以前面试的时候跟我说的是一个月转正。我现在也不想做了。是可以直接离职吗?离职的话需不需

劳动纠纷
2023-12-04 09:04: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而且如果要离职的话,也可以要求对方来支付补偿的
  • 您好 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直接离职的呢
  • 入职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经济补偿金。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提交相关证据,由其责令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当日结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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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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