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ktv工作四年了,老板突然把我辞退了,但我们没有签劳动法,我可以协商要老板赔偿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3-12-05 12:57:4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即使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您在工作期间仍然享有一定的劳动权益。您可以尝试与老板协商,要求合理的赔偿或解雇补偿。此外,您可以收集相关的工作证明、薪资支付记录等资料,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协商不成,您可能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了解在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法规和您的权益。
  • 可以先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属于违法辞退,应该赔偿你经济赔偿金
  •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赔偿金。
  • 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可以整理证据委托维权处理
  • 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去仲裁的

  • 先试试找公司协商,在跟公司发生工资纠纷之后,建议最好还是和平地找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法律规定,在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时,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但是辞退劳动者的同时,需要办好相应的离职手续,交接好社保关系并及时支付未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被老板辞退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通知还有支付代通知金;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可以据此主张,予以确定进展。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