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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四十多天了,用人单位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我现在要辞职,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12-02 16:06:2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是可以得到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您好,自动辞职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您这种情况只能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不过您只上班了40多天,这个双倍工资差额也没有多少,如果协商不了,我建议你直接放弃。
  • 您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您需要辞职,可以得到十多天双倍工资的赔偿。
  • 你指的赔偿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吗?可以具体和我说说
  • 你好,可以的,建议与公司协商具体的赔偿方案, 1
  • 您好 您这边可以主张第二月起的双倍工资
  • 你好,可以劳动局仲裁才知道的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您好!没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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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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