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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了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吗

劳动纠纷
2023-12-04 17:17:37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一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 您好,刚签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单位解约;或者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也可以与单位解约
  • 你好,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赔偿
  • 可以协商的,就看公司那边愿不愿意
  • 刚签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 你好,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
    追问:如公司不同意怎么办,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公司方还没签字盖章
  • 你好,这是可以去协商解除的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尚未全部履行完毕;
    3、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定有效的,但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2、劳动合同尚在依法产生相应效力;
    3、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解除能力;
    4、解除不违反法律规定;
    5、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原则上可以,予以确定。手续。
  • 请问您法律问题目前处理好了吗?是否还有相关疑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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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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