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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怀孕提出妊娠反应,要请病假,这种情况是病假的吗?

劳动纠纷
2023-11-28 11:31: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怀孕如果请病假公司不批准是违法的,孕妇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之后劳动仲裁部门接受申请后会对情况展开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会让单位批准病假以及支付病假的工资,这样可以维护员工的权益避免带病工作。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女职工怀孕请病假有工资。劳动者应当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请病假的手续,并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单。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怀孕请病假,公司不批准是违法的。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如果有医院开的病假证明的,就可以请病假,而且公司不能拒绝。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
    产假待遇如下: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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