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单位福利费可以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劳动纠纷
2023-10-29 20:01: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残障金计算如下:残障金等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乘百分之
    1.6,减去已安置残疾职工数)乘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年人均工资乘百分之60。残疾人保障金是凡在本市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福利企业除外)等各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
    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执行的,应缴纳残保金。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 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护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以及对残疾人工资的保证。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法律依据: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
    (2015)72号)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遺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