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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判决书。里面没有写罚多少款。怎么处理?

行政纠纷
2023-10-30 09:42:0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是根据具体的案情判定的
  • 你好,我们会帮住你解决问题
  • 可以问出处罚书的公安部门
  • 你好,建议咨询相关人员
  • 被处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觉按时履行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具体要看处罚的内容,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处罚罚款的执行方式:
    1、当场收缴罚款;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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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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