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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给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理由拖欠工资和未依法缴纳社保,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如何应对?

劳动纠纷
2023-10-17 10:01: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的理由合法,公司应该尽快与员工协商解决。如果员工的理由不合法,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员工已经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公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如果公司不同意员工的申请,可以与员工协商解决;如果公司同意员工的申请,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你好,如果真是拖欠工资,公司需要主动处理,争取能达成和解。
  • 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如果也不想在这继续做下去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提起劳动仲裁,依据46条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也可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给单位发一份解除通知,可以用邮政ems邮寄,理由是单位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属于员工无过错解除。单位收到你就可以离开了。然后根据劳动合同法46条47条主张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要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视为劳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用人单位仍需向你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工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也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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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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