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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业主通过中介跟客户在手机上签了一个卖房诚意金协议,现在有人出的价高于这个价,我可以退他诚意金吗

房产纠纷
2023-10-07 16:18: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那要看对方是否同意了
  • 法律分析:诚意金是可以退还的。诚意金也叫意向金,是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表明有意向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但此时双方并未就合同标的、价格、价款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该诚意金并不具有担保的性质。
    如果自其后的协商中双方未就主要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卖人应该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诚意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的规定,只有定金才可以在因买受人的原因未履行义务时,出卖人予以没收,其他任何形式的诚意金、意向金、认筹金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都应该退还。
  • 诚意金可以退还。
    1、诚意金又称意向金,是买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表示有意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但此时双方并未就合同标的、价格、价格支付方式达成协议,诚意金不具有担保性质。
    2、双方在后续协商中未就主要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出卖人应当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诚意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您好,具体支付了多少定金吗?可以起诉维权的
  • 诚意金要看性质,如果是定金性质的,对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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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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