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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午休期间死亡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10-07 12:02:1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因工作造成的死亡三个基本条件,能认定工伤。
  • 您好,申请鉴定,死亡原因和工作是否有关系?
  • 你好,午休期间因为什么原因去世的呢
  • 职工午休时间工地死亡,虽然是在工作地点,但并非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并非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非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工地上休息时死亡一般是属于工伤的,根据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是死者家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伤害赔偿,协商不一致时,应当收集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 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与劳动相关的法律所规定的工伤已经被尽可能地扩大从而保护人们的利益,所以只要工人还在单位而且是在工作的合理期间受到伤害或者死亡都应当属于工伤,死亡工人的家属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据去申请赔偿或者起诉要求不愿支付的单位强制赔偿。
  • 法律分析:职工午休时间工地死亡,虽然是在工作地点,但并非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并非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非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请问是在工作地点死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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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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