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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因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劳动纠纷
2023-07-20 19:15:4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
  • 如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是可以比照工亡来定的。
  • 您好,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上班期间因病死亡属于工亡。
  • 上班时间生病死亡算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上班时间病亡一般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上班时间病亡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的能认定为工伤,符合下列条件的就认定属于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
    必须是突发疾病死亡,而非其他原因;
    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的突发疾病死亡。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因病死亡就可以算作工伤。
    但如果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就不算作工伤: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为自身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死亡的;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为自身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受到伤害的;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为自身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发生意外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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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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