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2月份进入一家合资企业做网管.月薪2800元.十月份公司派我到北京,参加北京分公司筹建工作.2004年的10月,11月,12月还象征性的给我加了点补助.到2005年什么都没有了,就是2800元/月.我找了几次,领导讲,你是总部的人,总部在北京,你当然没补助了.我说我是在苏州招的,挡案在苏州,现在工资还在苏州发啊!!但是不管用,公司还是对我的要求对我不管不问.我要求回苏州,他也不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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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补助主要根据你公司的规章制度,如制度明确规定发,我觉得应该发给你,是否能回苏州,也要取决于公司,作为员工应该服从公司合理的调动.你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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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