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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活干,只有最低收入,不想做了。能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纠纷
2023-10-07 22:32:2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可以要求对方解除合同
  • 你好,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 需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请的

  • 1、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非劳动者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的劳动者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有权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若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因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产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因此当事人可以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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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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