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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现在的问题是 我三个月试用期已经到了但未转正,且继续工作了将近2个月,我想离职了,这个情况我会有什么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9-26 16:34:0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即已经转正。如果此时用人单位拒不转正,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用人单位不是据不转正,之前协商过延期转正,说公司有难处,盈利不佳,第四个月支付的还是试用期的薪资。
    解答:如果是你个人原因离职且你的离职报告也是这么写的,那你拿不到补偿
  • 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吗
    追问:您好,没签,只签了试用期的相关文件
  • 可以要求赔偿, 投诉举报
  • 法律分析:试用期辞退不一定有补偿,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是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内也不得随意辞退: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依据以上条款规定,应当支付半个月工资或者
    1.5个月工资,
    1.5个月工资是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的情形,看你的具体情况。
    建议先研究下劳动合同法
  • 试用期内也不得随意辞退: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依据以上条款规定,应当支付半个月工资或者
    1.5个月工资,
    1.5个月工资是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的情形,看你的具体情况。
    建议先研究下劳动合同法。
  • 比如约定的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超过2个月依然没给你转正,那么你可以以转正后工资标准为基数,主张2个月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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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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