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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 ,公司没发过工资条,我每周工作45小时,不知道有没有加班费,可以以没有加班费来主张被迫离职吗?

劳动纠纷
2023-09-19 14:54:5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平时工作日每天8小时之外,就算加班要支付1.5倍工资,周末双休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支付双倍工资,所以这种情况你可以估计自己有没有加班。另外,如果以没有加班费来主张被迫离职是可以的。
  • 你好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追问:那我可以主张被迫离职吗?
  • 按规定应该享有加班费,但是具体能否主张要看您提供的具体证据
  • 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说吗。
  • 您好,您这边有签过劳动合同吗?
  • 公司加班不给工资的,可以直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劳动者应于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起仲裁。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存在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如有证据证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要看实际具体情况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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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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