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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怎么计算的法律条文出处

劳动纠纷
2023-09-17 09:56: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计算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但不能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 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员工病假医疗期计算: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其他。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必须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4)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病假工资的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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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病假医疗期工资待遇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具体的工资待遇由企业根据实际医疗情况和劳动合同约定依法确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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