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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时,基本工资是不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纠纷
2023-09-16 21:45: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指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因而要看公司的工资结构,如果工资结构只有基本工资一项,那么基本工资应当等于或者大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补贴等,则要看实发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收入而不是对单纯的看基本工资。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 劳动者的实发基本工资不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时,不能向其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否则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去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一、基本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1、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相关法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员工工资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1、遇到拖欠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与用人单位询问协商;
    2、若其不理可到劳动仲裁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索要工资;
    3、若仲裁以后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可凭仲裁书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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