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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未提前半个月打离职扣除百分之五十工资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9-18 16:02:2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虽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她的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追责,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 这种情况建议您和对方合理合法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
  • 这种属于违反劳动法的
  • 员工因个人原因突然离职,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规定扣除部分工资。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方没有依法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实际损央要求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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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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