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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执行已月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月中离职,出勤不满167天,但是实际出勤工时超过了离职前法定出勤工时,需要计算加班费么

劳动纠纷
2023-09-12 16:26: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需要计算加班费的
    追问:打个比方,8月26日到9月25日是一个考勤周期,9月2日离职,实际出勤60小时,8月26日到9月2日法定出勤是40小时,请问超过的20个小时需要计算加班费么
  • 按实际出勤计算,离职月应发工资=月薪÷
    21.75×离职月出勤天数。如果劳动者有加班,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加班费计算基数计算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总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工资确是一个问题。法律依据:《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 法律分析:劳动者离职后,加班费按劳动法的规定计算,如果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按正常工资的150%计算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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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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