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工作中突发疾病,还在医院抢救但己经过48小时,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劳动纠纷
2023-09-12 14:10: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属于工伤由单位承担
  • 超过四十八小时了不属于工伤
  • 对于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首先要看疾病是否因工作原因引起的,再一个就是认定工伤的问题。
    1、对于住院期间的费用,如果认定非工伤,而单位又买了职工医保,那么医保报销以后员工就无权再向单位追偿。
    如果单位没有购买医保的话,那么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关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超过48小时死亡应该按因病死亡待遇办理赔偿。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私企职工工作时间突发疾病48小时之外死亡,不符合认定为视同工伤条件,不能视同工伤,应当按照因病死亡规定办理。
    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超过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无法认定为工伤,也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只能按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处理。
    对于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如果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有相应规定的,按照当地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执行。
    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
    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专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属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为工伤。
    职业病是工伤。
    其它情况的疾病不是工伤。公司没有任何责任。
    所以,根本就没有补偿,最多也就是救助。
    救助不需要写任何协议。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