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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高二,现在是上半学期。因病断断续续上学,现在又请了病假有10多天了。我看到您以前的解答,只要在一学期内超过1/3的请病假天数,班主任就有权让孩子休学。假如孩子还想在这个班上不休学,但是由于身体原因继续请假超过一学期1/3的课时,老师或学校允许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3-09-04 13:58: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核办,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准予休学。学生休学期限一般应为一学年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予复学,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五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
    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 一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 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六条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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