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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办社保关系迁入,发现2006.8到2007.12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可以让公司补交吗

劳动纠纷
2023-08-30 11:27: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能了,超过规定的时间了
  • 法律分析:可以补交。
    1、自己到社保局补交,假如没参加职工社保,可以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向工作人员申请补交社保费用即可。
    2、社保中介补交,找到一家正规的社保中介公司,将社保关系暂时挂靠在这家公司,由这家公司进行补交。
    3、所在单位补交,短期内离职并入住新公司,在入职之后请求新公司帮忙补缴社保就可以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具体情况视劳动者自身情况以及地区政策而定,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询问一下是否可以补交。
    如果可以则要求公司给补交,如果社保局答复不予补交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完整的社会保险指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住房公积金不属民事案件审理范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则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下不存在补缴的可能,唯有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且法定养老保险专指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正常来讲申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人为用人单位。如果公司一直没有依法缴纳社保,依法应承担补缴的义务,但是其中按规定应由劳动者本人承担的部分则由其自行承担。

  • 当然是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等,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 你好,社保只能不缴最近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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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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