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在抖音上刷到一个买鱼的,我就和他私信沟通,他让我加微信,然后我加了,货和他在微信里发的照片不一样,我要退货,商家不退,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3-08-28 12:11: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报警处理,然后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提供相应证据向平台投诉。
  • 违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法律分析:找卖家进行沟通无理由退货,如果卖家不同意或者所要额外的费用,就去客服那里进行投诉,描述不符会对卖家做出处罚的。可以向商家提出退款退货或者补偿 如果不行就打给消费者协会 前提得保存好商家宣传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保留证据,直接找商家要求退货; 向电商平台投诉商家,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商家不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电商平台赔偿,电商平台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找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退货等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分析:微信上买到东西后商家不退货的可以投诉处理,如果自己购买的是鲜活易腐品,或者是消费者自己定做的物品,原则上商家是可以拒绝消费者提出来的退货要求的,而且在退货时应该保证自己没有损坏货品,符合退货条件但商家拒绝退货的,可以向消协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