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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在公司待了5个多月,公司通知转正考核不合格要辞退我,并说我这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然后让我选择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劝我选择主动离职,这样不会在离职报告上出现因不胜任工作辞退,而是写因个人原因离职,请问公司是为了我好,还是为了免去赔偿金?

劳动纠纷
2023-08-11 17:17: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主动离职,特别是一些大企业,如果试用期没通过,基本已经没戏。而且如果走辞退程序,会收到相关辞退文件,严重影响下一份工作的就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能够辞职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转正考核不合格,公司能提供合理的证据,可能不用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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