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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不去,诱导员工填离职报告个人原因,请问还能要来补偿不?

劳动纠纷
2023-08-12 14:49:07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的描述情况有证据证明是公司强迫签离职个人原因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
  • 工厂搬迁不去,诱导员工填离职报告个人原因,请问还能要来补偿不
  • 是否已经填写?若未填写相应主动离职的材料,可以争取补偿。
  • 您好,因企业搬迁而离职的员工一般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 如果没有签离职报告的话可以申请补偿
  • 你好,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 你好,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工厂搬迁一般不需要向劳动者赔偿,但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未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公司可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向员工支付额外月薪后终止劳动合同:
    1、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伤的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有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的工作,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然没有提高并胜任该工作;
    3、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在公司和员工谈判之后,无法就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工厂的搬迁表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工厂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向员工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以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工厂搬迁劳务工补偿标准:用人单位因为工厂搬迁这种重大的变动而无法继续劳动合同义务,劳务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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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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