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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月3800休四天,那怎么算法?

劳动纠纷
2023-08-07 18:03: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应当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因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所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平均工作日×实际工作日(即排除双休日)进行计算
  • 你好,大概一百四十六一天工资,

  • 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为:约定的月工资÷21.75天×加班天数。平常加班12小时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2小时×150%公休日加班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3小时×200%。
    按法律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周末加班工资按2倍计算)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法定假日按3倍计算)
      按上述规定的工资应为:
      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为:约定的月工资÷21.75天×加班天数
      平常加班12小时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2小时×150% 公休日加班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3小时×200%
  • 法律分析: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很多企业都是这种计算方法,是不合规的,但劳动者出于就业机会的考虑,一般不会去计较。
    最正规的应出勤天数计算方法为:365天-52×2(52个周末)-全年法定节假日天数,以此为基数计算日资。
    还有比较多的企业每周休一天,则计算方法为:365天-52-全年实际休假的法定节假日天数。
    用上述两种比较正规的方法计算的日资较高,在以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和计算加班费时对劳动者有利。但是,有的企业以扣减未出勤工资的方式计算月工资,即月度应发工资=工资标准额-日资×未出勤天数,这种情形下对劳动者又不利了。
  • 你好,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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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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