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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如果在厂里打暑假工,他这边属于做六休一,但是我是每天10小时,那么周六属于加班吗

劳动纠纷
2023-08-03 14:44:1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上六休一,周六上班不算加班周六上班这个你合同说明了,不能按加班算的了。一天八个小时,超过的,你可以申请加班费
  • 你好,我要看你劳动合同怎么签的,如果不是劳动,而是劳务合同,属于做多少发多少钱,不存在加班一说。
  • 您好,若劳务合同中,明确写出的话,那么不属于加班。
  • 你好,周六当然算加班,应该按2倍标准支付工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周六属于上班
  • 你好,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属于
  • 法律分析:劳动者加班是不算实际出勤天数的,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足额支付其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不同时间加班有不同的计算标准,所以具体看自己是被安排在几时加班。
  • 法律分析:加班的话平日是基本工资的1.5倍,周末是2倍,法定假日是3倍。当月加班14小时要看其中在平日,周末和节假日分别加班多少时间,再乘以各自的倍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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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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