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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业委会都不肯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给广大业主看,是否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合同纠纷
2023-07-25 14:24: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由于是物业服务企业不提供服务合同和收费标准,业主才没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过错在物业服务企业一方,是可以
  • 是不能的,直接解除就好可
  • 以下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服务项目并不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业主可以就物业服务不好、服务不到位的部分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质量过差时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有权拒交。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以下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服务项目并不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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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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