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就是我现在在一个小公司实习,公司的实习协议上面写的一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然后现在每天下午五点半下班,又要求在外面进行地推加班到七八点,但是并未给加班费,也不调休,一周工作差不多超过44小时,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

劳动纠纷
2023-07-21 09:24: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先跟负责人交涉,看他什么态度。要么支付加班费,要么工作时间控制在40小时以内
  • 你好,建议积极的沟通,要求对方工作时间重新明确,或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 您好,您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依法维权的
  • 法律分析:要,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以解雇来逼迫劳动者加班,需要支付补偿金。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休息日加班应当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的情形除外,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且每天安排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不应安排补休,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加班未支付加班费,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