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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7月初至7月底请事假一个月,公司要求缴纳全额社保,我可以只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不缴纳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吗?

劳动纠纷
2023-07-14 09:19: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假并未解除劳动关系
  • 在员工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社保。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单位应当每月按时足额为员工进行缴纳;如果欠缴社保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依法对其加收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无论员工请假多长时间,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社保公司缴纳部分都是由公司来进行承担,员工只承担个人承担部分。劳动法对社保是否应有员工自己承担并没有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不缴,可以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员工请假期间的社保也是按照原来的缴费规定,职工和单位共同承担。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并缴纳。属于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属于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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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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