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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做劳务费的,公司不按图纸给我结算方量差得太多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7-11 21:31: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结果不合理,再上诉到法院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关于收费的规定:
    第二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条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 劳务费结算法律上依据发票等证据来认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公司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二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费用报销分为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其他费用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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