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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饭店打暑假工,是我伯母帮我介绍的。包吃包住,一个月全勤才只有3200块。我妈和我伯母说,我要从6月16号做到8月二十多,现在我不想干那么久太累了。我只想把七月做完,可这边不让我离职,这边饭店要求我做到8月25,已经超过两个月了。我想离职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7-10 22:32: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职了可以向公司索要的补偿有安排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变相克扣工资。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辞职离职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请求;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
    3、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 劳动法对员工辞职的规定:
    1、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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