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原单位按正常程序走完了离职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不给你开离职证明你可以直接向企业人力资源部提出警告,要求他们马上为你开具离职证明,假如他们还执意不开具就直接走法律途径维权!
离职证明本就是是企业和你接触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该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该证明的,不仅可能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