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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毕业后和一家国有公司刚签完四年的合同,然后有几个月的试用期,经过几天的培训,我感觉不能适应这里,不想在这里工作了,可以现在辞职吗,需要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7-06 18:40: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辞职,按照合同约定,是否由违约金,有约从约
  • 任何单位或企业,因个人原因辞职的话,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在个人无过错,单位裁员或无条件解雇你,才有赔偿。但也要在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现在还没满三个月,属于试用期。
  •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
    1、如果出现如下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索要经济赔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5)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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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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