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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1、我昨天给公司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今天不去上班会有影响吗? 2、《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里面我已经明确要求公司在7月5日前(昨天)将拖欠的工资和五险一金补全,还有给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是到了今天公司也没联系我

劳动纠纷
2023-07-06 15:37: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拖欠工资辞职后还能要,可以向仲裁机构针对劳动报酬的事项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您好,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公司领导不签字也没有关系,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寄给公司。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确保公司已签收才可以不去上班,通知未送达还是要正常上班的。工资和五险一金没给的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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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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