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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工作15天要离职他只给我一天100元不按照之前说好的工资结,并且没有签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3-06-28 12:06: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 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 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没签劳动合同不影响要工资的。具体分析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得,属于劳动者正当合法的收入,公司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就算工作一天,也要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然属于违法行为。
    2、公司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及时向劳动局投诉举报,劳动局在受理之后会进行处理,责令公司履行。劳动局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有职责作出处理。
    3、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比较长的话,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4、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劳动者要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材料。
    以上是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 在饭店打工,不想干了,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并发还工资及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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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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