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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签了一个劳动合同,一年的合同三个月实习期,并且提前离职要支付违约金3000元,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吗?

劳动纠纷
2023-06-27 17:37:5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试用期超过二个月的部分不合法、提前离职支付违约金不合法。
  • 你好,支付违约金只两种,一是经过培训,二是约定竞业限制,你未遵守。其他无效。
  • 普通劳动合同辞职,只要不涉及到培训与服务期的约定,就没有违约金,约定也无效。
  •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没有效
  • 你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违约金是否支付需要根据单位是否给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等情况确定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实习协议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提前离职也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不要签,这种公司别去,快跑,即使无效条款后面打官司也很恶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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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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