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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60岁了,在厂里做了12年,厂里不要他了,请问有补偿吗?有劳动合同,厂里辞退的原因是60岁不用

劳动纠纷
2023-06-20 14:39:5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是合法的,这个已经达到了退休年纪,不再聘用也是合法的行为的。
  • 你好,可以考虑与公司沟通,并询问是否能够得到一些补偿。
  • 你好!你父亲已经达到退休年纪的,可以不进行赔偿的
  • 你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没有补偿的
  • 你好,到了退休年龄是没有赔偿的
  • 你好,你这边是有补偿的,,,
  • 你好,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
  • 劳动者年龄超过60岁的,已经到了法定退休的年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未超过60岁违法辞退劳动者,以经济补偿为基础给予劳动者两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超过55岁员工辞退的补偿如下:
    1、如果是年满55岁的女工人,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
    2、如果是年满55岁的女干部,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服务公司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辞退的条件如下: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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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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