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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按正常的辞工,但是进厂前我没有签有合同,不过进厂前有跟那个老板谈好工资待遇,现在我辞工了他拖欠我一个多月的工资已经拖了快三个月,我应该怎么才可以追讨回来?

劳动纠纷
2023-06-19 11:33: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个情况 可以劳动仲裁 你不应该离职的
  • 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去仲裁的
  • 可以整理证据委托维权
  • 法律分析:无故辞退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只发基本工资的,也是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劳动者被辞退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1)、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要提供工资被拖欠的证据和申请书;
    (2)、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监督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3)、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无故辞退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只发基本工资的,也是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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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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