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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安排正常上班,只发当地生活费,我有主动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有经治赔钱吗

劳动纠纷
2023-05-30 16:23:2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公司如果变相想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补偿
  • 如果主动辞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
  • 可以的,但是手里得有充分的证据才行。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依法解除的,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赔偿。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选择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部分工资作为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先和工人进行,如果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若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 公司可能经济不太好,你可以主动离职,但无法索要赔偿,除非工资明显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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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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