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试用期公司说我不合格

劳动纠纷
2023-05-28 09:34:4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试用期不合格需要单位提出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 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这个要看你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的才能出方案
  • 你好!你可以找劳动局协助的
  • 你好,这个可以走劳动仲裁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法律分析:公司以员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是合法的吗?试用期合格谁说了算?律师表示,考核标准必须透明化,用人单位称员工不合格的应负举证责任。根据《劳动法》第32条及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却不能够随便终止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肯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啊,如果试用期不合格,最少要提前三天告知,而且公司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必须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否则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可以说一下细节,我们可以沟通一下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