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由于加薪问题,公司不同意,冲动地递出辞职报告,公司表示批准,这种情况能否与公司协商赔偿?

劳动纠纷
2023-05-04 15:09: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同意可以拿着劳动合同找领导协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谈不上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不接受公司降薪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间接委婉的回复辞职。
    1、公司领导提出无故给劳动者降薪,劳动者要向单位索要书面文件作为证据
    2、降薪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书面文件是劳动者提起诉讼,维护权利的有力证据。
    企业调岗降薪怎么办
    企业调岗降薪和单位协商。用人单位虽然有用工自主权,但是该权利却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特别是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时,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即为无效。在司法实践中,虽然用人单位往往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岗位的,劳动者应无条件服从”或“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有权调动或变更劳动者岗位”,但是该约定应属无效条款,因为调岗降薪是对劳动合同的根本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内容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所以公司强制调岗的行为违法合同约定,可以此理由被迫辞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有明确的岗位约定,单位没有经过同意调离岗位,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去就会构成旷工自动离职的,以单位的调档通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与未签劳动合同,主动辞职,公司有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675
什么情况下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45
什么情况员工主动辞职可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1449
被公司辞退,公司应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