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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想问一下,工作15天公司交了社保,发工资时还扣除了公司承担的一半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4-14 15:02: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单位未告知具体收费,也未征得你的同意就扣款的,是不合法的。
    就问题的解决而言,建议与单位沟通协调,必要情况下,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社保都是当月月初缴纳的,先由公司支付,之后再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
    如果出现下个月扣除当月社保费用,可能是员工本月工资是在下个月发放,在发放时员工才知道扣除社保费用。如:一月份的社保在一个月份由公司缴纳,而一个月个人缴纳部分在一月份工资中扣除,而发放一月份工资的时间为二月份,那么在二月拿到工资中扣除的社保其实是扣的一份月的社保。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社保都是当月月初缴纳的,先由公司支付,之后再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如果出现下个月扣除当月社保费用,可能是员工本月工资是在下个月发放,在发放时员工才知道扣除社保费用。如:一月份的社保在一个月份由公司缴纳,而一个月个人缴纳部分在一月份工资中扣除,而发放一月份工资的时间为二月份,那么在二月拿到工资中扣除的社保其实是扣的一份月的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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