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权”算遗产么?有继承这么一说吗?老人有两子一女,配偶早丧。长子、次子在外地,女儿在北京,均有自己的工作和住房。次子的两女与老人在北京共同生活,租住房管局的房子,户口上为祖孙三人,老人为户主。1991年,次子夫妇调回北京工作,与祖孙三人同住,但户口未进京。1992年,老人去世,次子的长女成为该房的户主,房屋承租权转移到该女名下。1993年房改时,该女付款购买了自住公房,并补交老人居住时所欠的所有取暖费,该房产权属该女所有。请问:此房现在如以现价出售,所增值的部分是否算老人的遗产?老人的长子和女儿是否有权分得卖房所得?其依据为何条款?应通过何种途径明确此种观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