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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规定一个星期伙食费按照一个月的标准交,合理吗?我能举报吗?

劳动纠纷
2022-11-30 18:58:5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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