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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物业公司交替过程中出现纠纷,有约一年时间大家都没有交物业费,新旧物业也都没有催收。后来新物业在没有通知到业主本人,没有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今年新物业收费时要我交去年的物业费并交滞纳金。这种情况合理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2-10-09 18:21: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你好,这个可以拒绝缴纳滞纳金的。
  • 新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其进入小区管理之日后的全部物业费,对于之前产生的物业费无权要求交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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